关于对“全国优秀法官”候选对象
进行公示的公告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、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法明传〔2020〕333号)要求,经省法院研究,拟推荐张学丽同志为“全国优秀法官”候选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向政治部教育处反映情况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。
一、公示对象
(一)全国优秀法官候选对象
张学丽(女)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、四级高级法官。
二、公示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931-2839103、2839103(传真)
联 系 人:姬禹
电子邮箱:gsgyjyc@163.com
通讯地址: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处
邮 编:730070
政治部
2020年11月11日